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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2024-04-14 09:24:35     永熙教育网     阅读量(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满两年才能晋级。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教师受到降级处分的,不能恢复。

     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解除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级别,以后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可以晋升,不受原处分影响。

      按照相关问题的规定:①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③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1、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2、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3、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共1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对中小学教师的定义、处理方式等内容。

其中,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此外,教师在职业行为中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参与非法活动等行为。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 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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